基金名稱 野村泰國基金
基金公司野村投信 備註
成立日期1997年6月3日基金經理人陳亭安
基金規模9.99億元(台幣) (2024/03/31)成立時規模40.00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跨國投資股票型單一國家保管銀行台北富邦銀行
計價幣別 台幣
手續費(%)2.0000贖回費(%)0%
最高管理年費(%)1.6000保管費(%)0.2400
主要投資區域泰國 風險報酬等級 RR5
投資區域泰國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20089404 配息頻率
費用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投資標的投資於泰國證券交易所上市之股票、無投票權存託憑證(Non-Voting Depository Receipt,簡稱NVDR)、政府公債、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金融債券及經穆迪投資服務公司或標準普爾公司評鑑為A級以上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註7: 基金報酬率計算公式
註8: 有關境內基金之買回價金給付時間,投資人可於本頁→文件下載→公開說明書→查閱,或逕向基金公司網站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