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
中國信託智慧城市建設基金(美元) |
基金公司 | 中國信託投信 |
備註 |
暫停銷售 |
成立日期 | 2018年7月9日 | 基金經理人 | 張晨瑋 |
基金規模 | 42,836千元(台幣) (2024/09/30) | 成立時規模 | 43,670千元(美元) |
基金類型 | 跨國投資股票型全球市場 | 保管銀行 | 華南商業銀行 |
計價幣別 |
美元 |
手續費(%) | 3.0000 | 贖回費(%) | 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 |
最高管理年費(%) | 2.0000 | 保管費(%) | 0.2700 |
主要投資區域 | 全球 |
風險報酬等級 |
RR4 |
投資區域 | 全球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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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統編 | 72964670B |
配息頻率 | |
費用備註 |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
文件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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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 | (一)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
1. 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及上櫃股票(含特別股)、承銷股票、基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反向型ETF、商品ETF、槓桿型ETF)、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受益憑證、臺灣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認股權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經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核准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2. 本基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應符合管會之限制或禁止規定,如有相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訂者,從其規定。
(二) 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為:
1. 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經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特別股)、承銷股票、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及基受益憑證、基股份、投資單位(含反向型ETF、商品ETF及槓桿型ETF)。
2. 經管會核准或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管理機構所經理或發行之基受益憑證、基股份、投資單位。
3. 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等級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可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融債券、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4. 本基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應符合管會之限制或禁止規定,如有相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訂者,從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