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宏利新興市場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A不配息(台幣)
基金公司宏利投信 備註
成立日期2010年9月29日基金經理人鍾美君
基金規模8.05億元(台幣) (2024/09/30)成立時規模10.52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債券型非投資等級債券型保管銀行合作金庫銀行
計價幣別 台幣
手續費(%)3.0000贖回費(%)短線交易買回費0.01%
最高管理年費(%)1.5000保管費(%)0.2600
主要投資區域新興市場 風險報酬等級 RR4
投資區域新興市場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26258187A 配息頻率
費用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投資標的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其餘資產之運用以貨幣市場工具及投資於符合公開說明書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以上之債券為限; 投資所在國家或地區之國家主權評等未達公開說明書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投資該國或地區之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投資於新興市場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註7: 基金報酬率計算公式
註8: 有關境內基金之買回價金給付時間,投資人可於本頁→文件下載→公開說明書→查閱,或逕向基金公司網站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