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
野村美利堅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月配型(人民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基金公司 | 野村投信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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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15年11月9日 | 基金經理人 | 郭臻臻 |
基金規模 | 18,783千元(台幣) (2024/10/31) | 成立時規模 | 23,680千元(人民幣) |
基金類型 | 債券型非投資等級債券型 | 保管銀行 | 華南商業銀行 |
計價幣別 |
人民幣 |
手續費(%) | 3.0000 | 贖回費(%) | 0% |
最高管理年費(%) | 1.7000 | 保管費(%) | 0.2600 |
主要投資區域 | 美國 |
風險報酬等級 |
RR3 |
投資區域 | 美國,英國,德國,法國,加拿大,瑞士,荷蘭,義大利,新加坡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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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統編 | 42313341D |
配息頻率 | 月配 |
費用備註 | 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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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 | 1.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內之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承銷中之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基金)、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含ETF(Exchange Traded Fund))、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2.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包括: (1)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次順位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及符合美國 Rule 144A 規定之債券)及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 (2)於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店頭市場交易以及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基金)、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債券指數表現之 ETF(含反向型 ETF 及槓桿型 ETF (Exchange Traded Fu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