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野村亞太新興債券基金-月配型(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基金公司野村投信 備註 暫停銷售
成立日期2017年6月26日基金經理人謝芝朕
基金規模71,688千元(台幣) (2024/03/31)成立時規模2.22億元(台幣)
基金類型債券型海外債券投資等級亞洲新興市場保管銀行玉山銀行
計價幣別 台幣
手續費(%)3.0000贖回費(%)0%
最高管理年費(%)1.5000保管費(%)0.2600
主要投資區域亞太 風險報酬等級 RR4
投資區域日本,亞太國家地區,東南亞國協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42519049B 配息頻率月配
費用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投資標的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內之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承銷中之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基金)、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含ETF(Exchange Traded Fund))、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包括: (1) 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次順位金融債券、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及符合美國Rule 144A 規定之債券)及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 (2) 於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店頭市場交易之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債券指數表現之ETF(含反向型ETF 及槓桿型 ETF (Exchange Traded Fund))。 (3) 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註7: 基金報酬率計算公式
註8: 有關境內基金之買回價金給付時間,投資人可於本頁→文件下載→公開說明書→查閱,或逕向基金公司網站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