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野村台灣高股息基金-TISA類型(台幣)(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基金公司野村投信 備註 定期定額
成立日期2025年9月8日基金經理人姜柏全
基金規模3,782千元(台幣) (2026/07/31)成立時規模
基金類型國內股票開放型價值型保管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計價幣別 台幣
手續費(%)N/A贖回費(%)
最高管理年費(%)0.6000保管費(%)0.1500
主要投資區域台灣 風險報酬等級 RR4
投資區域台灣 基金評等
基金統編99973878D 配息頻率
費用備註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簡式公開說明書 / 短線交易規定 / 基金月報
投資標的(一)將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股票、承銷股票、上市或上櫃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台灣存託憑證、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可轉換公司債、承銷中可轉換公司債及次順位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經金管會核准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及經金管會核准於國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二)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三個月後,投資於股票之總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所投資之全體股票中屬於高股息股票者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前述高股息股票係指:該類股票之平均股利率(即現金股息/股價)不得低於所有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之平均股利率之一.五倍。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註7: 基金報酬率計算公式
註8: 有關境內基金之買回價金給付時間,投資人可於本頁→文件下載→公開說明書→查閱,或逕向基金公司網站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