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名稱 | 貝萊德永續能源基金A2美元 |
| 基金英文名稱 | BGF Sustainable Energy Fund A2 USD |
| 台灣總代理 | 貝萊德投信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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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發行公司 | 貝萊德全球基金 |
| 指標指數 | 摩根士丹利所有國家世界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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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 | 2001/04/06 |
註冊地 | 盧森堡 |
| 基金核准生效日 | 2006/7/28 |
總代理基金生效日 | 2011/1/21 |
| 基金規模 | 5086 百萬美元(2026/04/30) |
計價幣別 | 美元 |
| 基金類型 | 全球型基金 |
投資區域 | 全球 |
| 投資標的 | 新能源 |
風險報酬等級 | RR4 |
| 最高經理費(%) | 1.6500 |
最高保管費(%) | 0.4500 |
| 最高銷售費(%) | 3.0000 |
單一報價 | Y |
| 配息頻率 | |
| 保管機構 |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SA / NV, Luxembourg Branch |
傘狀基金 | Y |
費用備註 | |
| 經理人 | Alastair Bishop/Charles Lilford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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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投資人須知
(專屬資訊)(一般資訊) / 基金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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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策略 | 以盡量提高總回報為目標。本基金在全球將總資產至少 70%投資於新能源公司的股權證券。永續能源公司指從事替代能源與能源科技的公司,包括再生能源科技、再生能源發展商、可替代燃料、能源效率、啟動能源與基礎建設。投資顧問將對公司進行評分,係依據其管理與替代能源及能源科技相關的風險和機會之能力,以及其 ESG風險和機會層面之資歷,例如其領導階層及公司治理架構(被視為於可持續增長之基石),其策略性管理與 ESG相關長期問題之能力以及該面向對公司財務狀況之潛在影響。本基金將不投資於從事以下活動之公司(按全球產業分類標準定義中的產業):煤炭與消耗性能源、石油天然氣探勘及生產、綜合石油天然氣。評定各項活動參與程度,可基於收益百分比、特定總收益之門檻,或與受限制活動之聯繫(無論獲取收益之多寡)。本基金就永續投資採用「同類別較佳」之取向,意謂本基金就每項相關活動領域(從 ESG觀點)選擇最佳發行人。本基金所投資之有價證券發行人,90%以上係具有 ESG 評級或已經過 ESG 分析。本基金為互聯互通基金,且可透過互聯互通交易機制在不超過總資產 20%之範圍內直接投資於中國。本基金投資在應急可轉換債券以其總資產的 5%為限。本基金得為投資及增進投資效益之目的使用衍生性金融商品。上述提及之任何 ESG 評級或分析均僅適用於本基金運用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相關有價證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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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線交易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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