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名稱 | 瑞銀(盧森堡)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美元)(月配息)(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及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 |
| 基金英文名稱 | UBS (Lux) Bond SICAV - USD High Yield (USD) P-mdist |
| 台灣總代理 | 瑞銀投信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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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發行公司 | 瑞銀(盧森堡)債券基金公司 |
| 指標指數 | ICE BofA US High Yield Cash Pay Constrained Index USD |
| 成立日期 | 2010/01/15 |
註冊地 | 盧森堡 |
| 基金核准生效日 | 2010/1/15 |
總代理基金生效日 | 2010/1/15 |
| 基金規模 | 580 百萬美元(2026/04/30) |
計價幣別 | 美元 |
| 基金類型 | 全球型基金 |
投資區域 | 全球 |
| 投資標的 | 非投資等級債券 |
風險報酬等級 | RR3 |
| 最高經理費(%) | 1.0100 |
最高保管費(%) | 0.2500 |
| 最高銷售費(%) | 3.0000 |
單一報價 | Y |
| 配息頻率 | 月配 |
| 保管機構 | UBS Europe SE Luxembourg Branch |
傘狀基金 | Y |
費用備註 | 依公開說明書記載月配息級別最高不超過6%,惟為公平對待投資人,於國內募集銷售者仍不超過3%。 |
| 經理人 | 瑞銀資產管理(美國)有限責任公司,紐約 | 基金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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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屬資訊)(一般資訊) / 基金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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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策略 | 主要為美元計價非投資等級債券,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之比例達82.96%。投資至少三分之二資產於以上定義之債券或請求權,而至少三分之二資產投資於評等在BB+及CCC(標準普爾),或其他具公信力之信評機構類似評等之債券,或尚未有公定評等之新發行債券需取得瑞銀內部相等評等。對評等低於CCC或是類似評等之債券所做之投資,不得超過該子基金資產之10%。就此類投資將注意就產業及發行者達到廣泛之分散投資。相較投資於第一級借款人之投資而言,投資於較低評等之投資標的可能會有高於平均水準之收益,但也可能面臨較高之無力清償風險。至少三分之二投資以美元計價。投資於外幣但未針對帳戶貨幣(美元)避險之投資,不得超過資產之10%。減去現金與約當現金之後,子基金最高可投資其資產之三分之一於貨幣市場商品上。其最多可以投資其資產之25%於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以及與認股權證連結之債券以及可轉換公司債上;於扣除現金與約當現金後,子基金最多可投資10%資產於股票、股權和認股權證、股票期權、股票期貨、ETF或股票指數,以及透過行使轉換權、認購權或期權所得之股息權證,以及單獨銷售除權證債券後剩餘的權證及因此等權證獲得的任何股權。 |
| 投資人服務及保護 |
短線交易規定
/ 公平價格調整機制
/ 反稀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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