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中國信託樂齡收益平衡基金-NB分配型(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基金公司中國信託投信
成立日期2020/12/08
經理人張正鼎
基金規模0.04億(2025/06/30)
成立規模0.00億
基金類型股票債券平衡型跨國投資型
計價幣別美元
投資區域全球
主要區域全球
風險等級RR3
基金評等
手續費3.00%
贖回費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
管理年費1.70%
保管費0.27%
保管銀行台灣中小企銀
投資標的1.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含特別股)、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或上櫃之興櫃股票、承銷股票、基金受益憑證〔包括指數股票型基金 ETF、反向型 ETF、商品 ETF、槓桿型 ETF 及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臺灣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認股權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無擔保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核准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資產證券化商品。 2.本基金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為:(1)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特別股及業主有限合夥(MLP)〕、承銷股票、存託憑證(Depositary Receipts)、參與憑證、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Warrants)、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等不動產證券化商品、具有收益型信託(Income trust)性質之單位(Unit)及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包括反向型 ETF、及商品 ETF 及槓桿型 ETF)。(2)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金融債券、依美國 Rule 144A 規定所發行之債券及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REATs)〕。前述債券不包括以國內有價證券、本國上市、上櫃公司於海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海外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未經本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為連結標的之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3)經金管會核准或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4)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應符合金管會之限制或禁止規定,如有相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訂者,從其規定。(5)本基金投資區域範圍涵蓋全球,可投資之國家或地區詳如公開說明書。(6)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全球銀髮樂齡趨勢相關產業」,可投資之產業詳如公開說明書。
投資注意事項